肿瘤的放射治疗

放射治疗后肿瘤复发了,还能进行二次放射治疗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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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介绍

王维虎    主任医师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放疗科 科室主任 博士生导师专家简介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;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学会肿瘤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;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胃癌学组副组长 ;北京医学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及肝癌放疗学组组长。            主要成就:发表论文100余篇,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和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; 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;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和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;主编《消化系统肿瘤放疗规范和靶区定义》。 专业特长:致力于消化系统肿瘤放疗研究,尤其擅长各类肝癌的放疗。

专家回复

(采访)患者进行放疗治愈之后肿瘤又复发了,还可以再次进行放射治疗吗?

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,不论你是第一次放疗,还是第二次放疗,放疗体现疗效的同时,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确保治疗的安全,因为射线对人体其实是有损害的,放疗总的目标就是控制肿瘤的同时,正常组织接受的损伤一定要在可控的相对轻微的这样一个范围。所以赞成治疗不是能和不能作为决定因素,而在于正常器官能不能耐受损伤,能不能耐受。

换句话说,如果复发的肿瘤跟第一次复发的肿瘤不在同一个部位,甚至有一个相当大的距离,这个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我们担心的或者难以处理的是,第二次照射的部位和第一次照射部位在同一个部位,周围正常器官已经在第一次照射的时候受到了损伤,第二次确实比较困难了。但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,也取决于复发的病变的大小和位置。

比方病变同样都是肝内的肝癌,我们有这样的病例,第一次治疗以后控制挺好,远离比方两公分左右的地方又出现一个新的癌灶,充分评估正常肝脏耐受剂量或者脊髓耐受剂量以后,如果能够耐受的话,照样可以实施根治性的治疗,所以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或者叫做个体化的治疗,能不能做第二次放疗,需要找到第一次给你实施治疗的医生,进行评估。如果要做第二次治疗,目标还是使肿瘤尽量控制,同时正常组织或者器官要达到最大限度的保护。

(采访)如果肿瘤复发,建议患者去找第一次给做放疗的主治医生,因为他可能会更了解情况,而且能否再次做放疗,还得判断肿瘤会不会影响到器官的功能才能决定。

是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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