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肠癌放射治疗

直肠癌患者放射治疗后如何进行随访复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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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介绍

王维虎    主任医师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放疗科 科室主任 博士生导师专家简介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;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学会肿瘤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;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胃癌学组副组长 ;北京医学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及肝癌放疗学组组长。            主要成就:发表论文100余篇,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和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; 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;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和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;主编《消化系统肿瘤放疗规范和靶区定义》。 专业特长:致力于消化系统肿瘤放疗研究,尤其擅长各类肝癌的放疗。

专家回复

(采访)直肠癌患者放疗之后怎样进行复查?

复查也是取决于放疗的方案,第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放疗是病人综合治疗的一个环节,做完放疗可能还涉及别的治疗,比方现在标准的直肠癌病人的治疗方案就是术前同步放化疗,然后再做手术,也就是先做放疗再做手术,在这种情况下,做了放化疗以后,要实时的来进行复查,为手术做准备,这种情况一般做完同步放化疗以后1-2个月,或者6-8周左右的时候来进行复查,看看毒副作用,看看肿瘤的退缩情况,实时的进行下一步的手术治疗。

第二种情况就是做完放疗或者同步放化疗以后,病人主要的治疗都结束了,也就是进入常规的复查环节,一般情况下两年以内,每三个月复查一次,复查两年以后,病人病情良好,没有什么明显的毒副作用,三年以上可以每半年左右复查一次。

当然不论两年之内每三个月复查,或者三年以上每半年一次复查,这个不是一成不变的,比方在这个过程中,觉得哪个地方不舒服,哪疼,大便习惯又改变了,或者大便又有便血了,随时可以找主管医生进行随访,随访的目的就是为了长期的健康。

长期的健康包括两个方面,第一疾病是完全控制的,同时生活质量是很高的,没有相应的毒副作用发生,或者即便发生了某些毒副作用,通过医生给你恰当的一些建议或者处理以后,可以恢复到一个更好的生活质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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