胃癌的放射治疗

胃癌患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放射治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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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介绍

王维虎    主任医师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放疗科 科室主任 博士生导师专家简介

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 主任医师 博士生导师;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学会肿瘤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;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胃癌学组副组长 ;北京医学会肿瘤放射治疗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及肝癌放疗学组组长。            主要成就:发表论文100余篇,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和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; 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;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和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;主编《消化系统肿瘤放疗规范和靶区定义》。 专业特长:致力于消化系统肿瘤放疗研究,尤其擅长各类肝癌的放疗。

专家回复

(采访)主任您好,我们知道胃癌的治疗有放化疗,还有手术治疗等等很多方式,但放疗它可以应用到术前、术中、术后的这样一个阶段,在什么情况下就可以做胃癌的放射治疗呢?

您刚才提到的是对的。如果在手术之前做的放疗叫术前放疗,手术以后做的放疗叫术后放疗。另外还有一些治疗,可能我们选择了主要以放疗为主的这种治疗的话,我们也叫根治性放疗。当然还有一些病人可能病期比较晚,已经不能做手术,甚至不能做别的一些局部治疗的时候,有疼痛等等症状的时候,我们也可以选择放疗来提高他的生活质量,我们叫姑息治疗,所以概括起来总的是有四个方面的应用这样一个价值。

(采访)就是术前、术中、术后,这样一种情况,您能跟我们讲讲有哪些适应证吗?

从适应证的角度上讲,第一个方面就是术前放疗,术前放疗大家顾名思义就是手术之前做的这个放疗,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得可能能做手术的病人。比如说很多肿瘤,手术治疗是一个主要治疗手段,但是有时候这个病人来了以后,病变比较晚,病变范围也比较大,尤其是这个肿瘤,比如跟一些重要的脏器,或者一些重要的血管关系比较密切的时候,这个时候做手术不能达到根治目的。我们可以首先选择术前放疗,从而使这个肿瘤能够缩小,甚至跟重要的器官分离,然后去做手术,就是所谓达到一个降期的目的。

第二个方面叫术后放疗,就是这个病人有手术指征,也可以做手术,做完手术以后再做放疗,目的当然是达到提高局部控制率、提高生存率的这样一个目的。

那么第三种情况,比如这个病人,其实本来也有手术指征,病变其实也不晚,但是这个病人可能年龄比较大,他有严重的,比如心肺功能障碍,这个时候我们也可以选择放疗作为一个主要的治疗手段,叫做根治性放疗。

当然还有我刚才提到的第四种情况,这个病人可能病期很晚,比如他有骨转移,甚至有脑转移、肺转移等等,但这个病人可能有咳嗽,或者有头痛、骨痛,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做放疗,达到减轻症状,提高生活质量的这样一个目的。

(采访)所以这四种情况其实是针对不同的时期去做的,达到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。

对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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