肾脏透析

哪些患者不能做透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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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介绍

史振伟    主任医师

煤炭总医院 肾内科 科室主任 教授专家简介

煤炭总医院肾内科科主任;国家食药监总局评审专家; 国家食药监总局体外循环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 国家食药监总局审评中心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; 国家技术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;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委员;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分会血管通路学组委员;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分会委员;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血管通路学组委员;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肾病透析专业分会委员; 北京医师协会血管通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; 北京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委员; 北京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血管通路学组委员; 北京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委员; 海峡两岸医学工作者学会血液净化分会常委; 《生物医学工程与临床杂志》编委 《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杂志》编委 。 主要成就: 在血液透析急、慢性并发症的诊断治疗、肾脏病有创操作如内瘘制作、深静脉置管、肾穿刺,尤其是血管通路的制作及并发症治疗方面有丰富的临床和科研经验,成功实施血管通路手术2000余例;并率先开通全国首家24小时血液透析血管通路绿色急救通路,24小时急诊透析绿色通路;在SCI收录期刊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;主编、参编《血液净化学》第三版、《透析与肾移植手册》、《血液净化模式及其临床应用》、《肾脏病药物治疗学》、《血液/浆吸附》、《肾病饮食调养100招》等著作6部。 专业特长: 擅长肾病及血液净化的临床、 教学及科研工作。在原、继发性肾小球疾病(如狼疮性肾炎、 糖尿病肾病及高血压肾损害等)及肾小管间质性疾病,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疾病的诊治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临床工作经验。 

专家回复

>>>哪些患者不能做透析?

对于透析的治疗而言,它像其他的这种介入性的操作一样,有适应症,但是一定会有禁忌症的,它的这种禁忌症,主要表现在这样两个层面。

第一个是绝对禁忌症,什么是绝对禁忌症,就是这一类病人根本就不能做,就不能做透析,什么样一类病人,就是有精神系统疾病的这种病人。

因为我们知道,血液透析,它是要建立体外循环,通过穿刺,我们内漏,或者是用导管把血液引出来,建立体外循环以后,来做的这种治疗。

当一个有精神疾病的病人,没有很好控制的情况下面,那这个时候,或者是病人虽然吃了药了,但是时不时你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发作的时候,这个时候他是一种绝对禁忌。

在这种情况下面,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,病人可能会,比如把管子拔了,或者把针拔掉了,那么造成病人大量的这种失血,那这个时候,临床的风险非常非常的高。

所以这个时候,我们会对这种透析的病人,就是这样一类,就是有精神疾患,或者是没有控制这种精神疾患,精神疾患的这类病人,把他列为一种绝对禁忌。

除非有这种精神科医生开具的这种证明,或者是只是在这种绝对的是病人不透析,马上就要死掉的这种,危重症的时候,我们才会考虑给这一部分病人。

这个绝对禁忌是什么,就是对于我们维持生命而言,维持进行这种肾脏替代治疗的,维持生命的普通的血液透析而言,这种病人是不适合的,这是第一大类,就是关于他的这种绝对禁忌这一部分。

第二部分,就叫相对禁忌症,因为相对禁忌症,我记得在我上学的时候,相对禁忌症列了大概有十二条,但是随着我们国家和世界的科技的这种进展,以及我们对这种疾病的认识,不断的这种加深,那么我们的这种透析的相对禁忌症,会越来越少。

以前比如我们讲,这个病人脑出血了,或者是有的出现神经系统病变了,我们就不给病人做透析了,但是现在不是这样的。

现在这种情况下面,在严密的这种监测监护下面,这时候我们可以对病人再做透析,或者联合透析,加上灌流,或者是血液滤过的这种办法,对病人进行透析,就可以解决这一部分一大类危重症病人,比如脑出血这一类病人的一些透析的问题。

对于这种现在目前来说,我们从临床上,他的相对禁忌症有哪些,他主要包括,第一个是,低血压休克的病人,因为这病人血压已经很低了,这个时候你再去把他的血引出来,建立体外循环。 i32黑米医学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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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时候,他的症状会明显加重,会加速病人死亡。这一类病人,除非采取特殊的这种血液净化模式,一般来讲,普通透析是不可以做的,所以这是我们列为相对禁忌症。 i32黑米医学网


第二大类,比如说这病人有心脏病,有严重的心肌病,有流出道梗阻型的这种心肌病,或者是有严重的非肾炎性的这种心衰的时候,或者有严重的心律失常的时候,这时候一引血,病人血压马上心的血压就掉下来了,或者出现那种症状加重了。

比如说我们曾经有一个66岁的一个扩张型心肌病的病人,严重的水肿,这时候需要,严重的水肿,有心肾综合征。 这个时候,你给他做透析的时候,你一引血,血只要引出来,血压马上就掉到80/60,或者70/50这样一个水平,这个时候你体外循环引出来以后,严重的影响到病人这种生存,严重影响到病人生命安全。

那这个时候这一类的病人,我们也不能够进行,也要把这一类病人列为相对禁忌,在没有这种安全保证的情况下面,在一些相对级别不是很高的医院当中,这种病人的透析,是不能够开展的。

当然了,你刚才讲的这两部分,在ICU,就是重症监护病房,在比较比如说像大的三级甲等医院,三甲医院里面,这些治疗,能不能做?

其实在现实的医疗环境当中,在大型的三级医院当中,这个还是在做的,他只是说环境不一样,要求的这种技术条件不一样,他只是把他列为一个相对禁忌症。

另外一个就是严重的出血倾向的时候,出血倾向,所谓出血倾向,就是说这个病人,你用点,你不用抗凝剂,或者不用药物,这病人有可能出血。

比如说这病人有消化性溃疡,容易消化道出血的,或者说这个病人有这种刚做完手术,伤口还没有愈合,你要给他,又有肾衰竭,你要给他做透析,这个时候伤口,只要你一做透析,你要用一些抗凝剂,建立体外循环的时候,病人出血就会加重。

比如说这个病人刚有脑出血,他出现这种问题了,也需要透析的时候,那这个时候,那么在一些低层次的医院当中,这种病人透析,也是被列为相对禁忌症。

但是在大的医院里面,可能就会好一些,有严密的医疗监护的情况下面,这种透析病人,这一类透析也是可以做的,那么这是关于严重出血倾向的时候。

第四类相对禁忌症,还包括比如说,多脏器功能衰竭,多脏器功能衰竭的时候,这个病人可能各个脏器功能都不是很好了,这个时候你给他做透析的时候,你不是,不一定你是要引起哪个脏器的问题。

比如说病人有这种呼吸窘迫综合征,有重症的肺部感染,这个时候透析,你不能够确定,病人能不能从你的治疗当中获益的时候,这个时候,我们要谨慎采用我们的这种透析治疗,一定要在我们的临床专家,和我们的这个临床实践当中,认真的去评估这个病人,认真评估病人,能不能获益。

我们自己所处的这种医疗机构,或者医疗环境当中,是不是有足够的技术保证,是不是有足够的这样一个专家团队,护理团队,能够保证病人安全。

在这种情况下面,我们对这一类病人,也要把他列为相对禁忌的一种情况,所以这是关于他的透析的禁忌症方面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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